持有以下類別證書的人士必須參加相關考試或活動,並符合申請條件,才可向議會申請「導遊證」。議會認可證書可分為下列六大類別:
第一類別認可證書 | 簽發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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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註冊導遊證書課程」證書(已停辦) | 香港旅遊發展局(前稱「香港旅遊協會」)、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柴灣分校(前稱「香港科技學院(柴灣)」)及香港註冊導遊協會(前稱「香港註冊旅遊聯絡員協會」) |
必須參加的考試: 必須通過議會舉辦的筆試*(按此下載有關資料及報名表)。 *證書持有人須擁有一年或以上的導遊工作經驗才可參加考試。 |
第二類別認可證書 | 簽發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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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旅遊業務高級文憑 (已停辦) |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 |
3. | 旅遊業管理學高級文憑 (已停辦) | |
4. | 旅遊及會議展覽(旅遊業管理)高級文憑 | |
5. | 旅遊業務文憑 (已停辦) |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黃克競分校( 前稱「黃克競工業學院」) |
6. | 內遊業務職業技術證書(已停辦) | |
7. | 旅遊業務證書(已停辦) | |
8. | 旅遊連絡員證書(已停辦) | |
9. | 旅遊聯絡員證書(已停辦) | |
10. | 「導遊及卓越服務文化」課程證書 (已停辦) | 旅遊服務業培訓發展中心 |
11. | 導遊及卓越服務文化高級證書 | |
12. | 旅遊服務及旅行社營運文憑 | |
必須參加的考試: 必須通過議會舉辦的筆試及路試(按此下載有關資料及報名表)。 |
第三類別認可證書 | 簽發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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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旅遊聯絡員訓練課程」證書(已停辦) | 香港旅遊協會(現稱「香港旅遊發展局」) |
必須參加的考試及活動: 必須通過議會舉辦的筆試及路試(按此下載有關資料及報名表),以及參加由議會安排的「廉政公署」講座。 |
第四類別認可證書 | 簽發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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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職前導遊培訓課程」證書 | 議會及相關培訓機構 |
必須參加的考試: 必須通過議會舉辦的筆試及路試(向相關培訓機構報考)。 |
第五類別認可證書 | 簽發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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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旅遊業技能提升計劃」在職導遊培訓課程證書(已停辦) | 「旅遊業技能提升計劃」及相關培訓機構 |
16. | 「旅遊業技能提升計劃」導遊綜合培訓課程的綜合證書,或證明已通過該綜合培訓課程中的「導遊培訓課程」單元的修讀證明書(已停辦) | 「旅遊業技能提升計劃」 |
17. | 「旅遊業技能提升計劃」導遊培訓課程(II)證書(已停辦) | 「旅遊業技能提升計劃」及相關培訓機構 |
18. | 導遊培訓證書(兼讀制) (2014年4月1日之前稱為「導遊培訓單元證書」) | 僱員再培訓局新技能提升計劃及相關培訓機構 |
必須參加的考試: 無須參加議會舉辦的考試。 |
第六類別認可證書 | 簽發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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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任何學科的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證書 | 相關學院 |
必須參加的考試: 必須通過議會舉辦的筆試及路試(按此下載有關資料及報名表)。 |
備註:
- 第一、二、三類別認可證書的持有人如要參加導遊核證考試,請致電2807-1199向議會行業培訓部查詢和預約考試日期。
- 因不諳中、英文而未能修讀指定的導遊培訓課程及參加相關考試的導遊,可透過「操中英以外語言導遊的核證制度」考取「導遊證」。
如有查詢,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07-1199與議會行業培訓部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