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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旅游业条例

认识旅游业条例

讲座须知

 

本课程为旅游业监管局导游持续专业进修计划
认可活动 (B 项 — 专业操守)

更新日期:2023-04-28

A. 简介

所有由2022年9月1日起,只有于有关导游牌或领队牌照有效期(进修时段)内完成的活动方会被接受为符合进修计划的规定。换言之,在导游牌或领队牌照届满后才完成的活动不会被视为符合进修计划的规定。此外,任何在同一进修时段内重复完成的活动只会被计算一次。


B. 目的

『B项 - 专业操守』专题讲座是旅游业监管局指明的「导游持续专业进修计划」及「领队持续专业进修计划」三部份的其中之一。专为协助持导游牌及持领队牌的参加者符合牌照续期的要求,目的是透过讲座,让导游的专业知识作巩固及更新。


C. 入学资格

年满十八岁,持有效导游牌照或有效领队牌照


D.    报名方法

1.    填妥『B项 - 专业操守』专题讲座申请表。 
2.    填妥网上报名表格,并于网上付款。或亲临议会以现金缴付费用。
3.    成功报名者将会获发电邮通知,以资确认。报名一经被接纳,款项恕不退还。申请若不被接纳,或经已额满或取消,议会将退还已缴之费用。
4.    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5.    恕不接纳电邮或电话留座。
6.    凡缺席的参加者,必须自费重新向议会报名。
7.    如有特别情况而取消该场讲庭,议会行业培训部职员会 经电邮通知参加者并提供新的讲座时间表。
8.    其他私人理由的延期申请一概不会被接纳。
9.    如有任何查询,请于办公时间内致电 2807-1199 议会行业培训部。


E.    讲座时间表

 请按此时间表



F.    费用

 讲座费用:港币一百元正

 


G.    有关讲座安排查询

1. 每场专题讲座的上限为30人。
2. 讲座时间表将会因应实时公共卫生情况及相关防疫措施而作出更改。
3. 如同时持有及导游及领队牌照相关牌照的人士完成该等活动,有关活动时数可同时计入导游及领队两个进修计划的相关进修时段内。


H.    缺席安排*

1.    凡缺席的参加者,必须自费重新向议会报名。
2.    参加者如因紧急公共卫生情况缺席当天讲座,必须于讲座前一个工作天以电话或电邮通知议会行业培训部职员,方可获免费安排参         加下一场讲座。
3.    其他私人理由的延期申请一概不会被接纳。 
4.    工作人员于参加者每次进出会场时均会登记时间,离开会场(包括迟到及早退)超过二十分钟者,将当缺席论。


I.    个人资料收集说明

1. 本表格上所填报的个人资料,香港旅游业议会(下称“议会”)将用作如下用途:
•    处理报名的申请及登记事宜;
•    储存申请人的资料于议会;
•    向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放出席证明;
•    以任何通讯形式(包括手机短讯、电邮、传真及邮寄等)发放议会资讯(包括课程资料);
•    提交出席记录之相关资料予旅游监管局作核证之用;及
•    其他相关用途。
 
2. 申请人请尽量提供足够资料,否则议会不能有效处理阁下的申请。
3. 申请人须亲身出示香港身份证以供议会核实身份。议会职员只会于核对申请人身份证上的资料后,才于申请表上签名作实。申请人如未能亲身到议会核实身份,可用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身份证副本;该身份证副本将由议会保存,直至有关申请人亲身出示身份证以供议会核实身份为止。在任何法例许可的情况下,议会均有权要求申请人出示身份证,复印申请人的身份证,并保存其身份证副本。
4. 议会会将申请人的资料保密,但议会可能会将申请人的有关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士或其代表,以作第1段所列举的用途。
5.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申请人有权:
•    查阅议会是否持有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    要求获得5(i)段所述资料的复本;及 
•    要求议会改正有关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资料予议会办事处以识别申请人的身份,否则办事处有权拒绝申请人查阅资料的要求。议会可能就有关要求收取费用。
6. 如欲查阅个人资料,申请人必须以书面向议会行业培训部提出。议会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250号北角城中心1706-09室。

 


J.    资助计划

资助申请人须为持牌导游或领队,详情请《按此》。


K.    查询

如有其他查询,请于办公时间内致电 2807-1199 与议会行业培训部职员联络。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
                        下午二时至下午五时三十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