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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泰国团的安排

议会

取消泰国团的安排

2009-04-14

由于曼谷的局势急剧恶化,香港政府已经发出旅游警告,强烈呼吁香港市民不要前赴曼谷。

按照议会第143号指引,如旅行社因迫不得已的理由而取消旅行团,旅客可选择:

(1) 取回全部已付款项(包括团费、飞机乘客离境税等费用,但不包括签证费用),但需要缴付港币150元手续费(如旅行团在五天或五天以下),或港币300元手续费(如旅行团在六天或六天以上);
   
 
   
(2) 保留团费半年,并且无须缴付手续费。

会员为顾客向航空公司及酒店争取适当安排时,如需要议会协助,请尽速与议会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