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謝謝閣下使用本服務。

報名表格資料已儲存。

取消泰國團的安排

議會

取消泰國團的安排

2009-04-14

由於曼谷的局勢急劇惡化,香港政府已經發出旅遊警告,強烈呼籲香港市民不要前赴曼谷。

按照議會第143號指引,如旅行社因迫不得已的理由而取消旅行團,旅客可選擇:

(1) 取回全部已付款項(包括團費、飛機乘客離境稅等費用,但不包括簽證費用),但需要繳付港幣150元手續費(如旅行團在五天或五天以下),或港幣300元手續費(如旅行團在六天或六天以上);
   
 
   
(2) 保留團費半年,並且無須繳付手續費。

會員為顧客向航空公司及酒店爭取適當安排時,如需要議會協助,請儘速與議會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