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
呼吁取消泰国曼谷旅行团
2010-03-10
鉴于保安局已就泰国(曼谷)发出红色外游警示,在以旅客的安全为首要考虑的前提下,香港旅游业议会建议所有旅行社取消3月11日至17日期间(首尾两天包括在内)出发前往曼谷的旅行团。具体做法按议会第143号关于「因迫不得已的理由而取消旅行团指引」处理,即旅客可选择:
(1) | 取回全部已付款项(包括团费、飞机乘客离境税等费用,但不包括签证费用),但需要缴付手续费(如旅行团在五天或五天以下,手续费不得多于港币150元;如旅行团在六天或六天以上,手续费不得多于港币300元); |
或 | |
(2) | 保留团费半年,并且无须缴付手续费。 |
至于已购买3月11日至17日期间(首尾两天包括在内)出发前往曼谷的机票连酒店套票的旅客,可自行与个别旅行社联络,商讨处理方法。如旅客决定取消行程,旅行社将竭力协助旅客向服务供应商争取退款,以尽量减低旅客的损失。
有关3月18日或之后出发前往曼谷的旅行团的处理方法,议会将与保安局继续保持密切联络。如有进一步消息,将尽快透过媒体及议会网页发布,网址为www.tichk.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