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
呼籲取消泰國曼谷旅行團
2010-03-10
鑒於保安局已就泰國(曼谷)發出紅色外遊警示,在以旅客的安全為首要考慮的前提下,香港旅遊業議會建議所有旅行社取消3月11日至17日期間(首尾兩天包括在內)出發前往曼谷的旅行團。具體做法按議會第143號關於「因迫不得已的理由而取消旅行團指引」處理,即旅客可選擇:
(1) | 取回全部已付款項(包括團費、飛機乘客離境稅等費用,但不包括簽證費用),但需要繳付手續費(如旅行團在五天或五天以下,手續費不得多於港幣150元;如旅行團在六天或六天以上,手續費不得多於港幣300元); |
或 | |
(2) | 保留團費半年,並且無須繳付手續費。 |
至於已購買3月11日至17日期間(首尾兩天包括在內)出發前往曼谷的機票連酒店套票的旅客,可自行與個別旅行社聯絡,商討處理方法。如旅客決定取消行程,旅行社將竭力協助旅客向服務供應商爭取退款,以盡量減低旅客的損失。
有關3月18日或之後出發前往曼谷的旅行團的處理方法,議會將與保安局繼續保持密切聯絡。如有進一步消息,將盡快透過媒體及議會網頁發佈,網址為www.tichk.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