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
议会处分言语冒犯的导游及相关旅行社
2010-09-04
香港旅游业议会今天(9月4日)公布,早前强迫内地旅客购物并以冒犯言语责难他们的一名持证导游,已被议会辖下的规条委员会即时撤销导游证,而指派她接待有关旅行团的金凯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则被规条委员会罚款港币47,500元。
规条委员会今天召开会议,审议上述导游及旅行社涉嫌违反议会规例的个案。委员会认为,该名导游因不满旅客购物的金额,而在旅游车上以冒犯言语责难并威吓旅客,借以强迫旅客购物,违反了《导游作业守则》内「导游的专业操守」下的第4(i)、4(ii)、6(i)、9(iii)、9(iv)段。鉴于个案性质严重,该名导游曾有一次类似违规纪录,以及此事严重损害香港旅游业的形象和声誉,委员会认为必须严惩,因此一致决定即时撤销她的导游证。
至于负责接待的金凯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委员会认为它没有履行保障旅客利益的责任,未能确保导游遵守《导游作业守则》,没有向议会登记有关内地团的团队确认书,分别违反了《议会会员一般作业守则》第2(1)(a)段,《经营入境旅行服务守则》第3(6)(a)段以及第168号指引。委员会一致决定罚款港币47,500元。
该名导游及金凯国际旅游可在收到处分通知的14天内,向议会的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该名导游即使提出上诉,但在等待上诉期间她的导游证已经无效。
规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独立理事,有过半数委员为业外人士。上诉委员会由业界和业外人士组成,每次会议有五名成员,其中三名必须是业外成员,会议主席必须是业外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