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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将于2022年4月生效
2022-02-16
《2021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条例) 将于2022年4月30日实施。条例禁止进口、推广、制造、售卖和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吸烟产品。
另类吸烟产品涵盖草本烟、电子烟及加热烟产品,当中包括任何经设计用作另类吸烟产品的零件及配件,以及任何包装成适合与另类吸烟产品器具并用的物质或烟草。
详情请浏览资料单张、条例全文及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网页。如有查询,请致电2961 8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