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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古迹本地游鼓励计划」第一阶段延期及优化措施

议会

「文化古迹本地游鼓励计划」第一阶段延期及优化措施

2023-10-05

考虑到「文化古迹本地游鼓励金计划」(计划) 第一阶段的申请情况,政府宣布延长原定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完结的计划第一阶段申请期限两个月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另一方面,为持续鼓励业界开发具文化及古迹元素的旅游路线和产品,政府会向在计划第一阶段申请期限内已使用所有第一阶段基本版及升级版配额 (涉及总鼓励金额为港币28万元) 的合资格持牌旅行代理商,提供额外100个升级版配额,而鼓励金水平维持不变,即每间合资格持牌旅行代理商可获额外鼓励金额港币 4 万元。

换言之,如持牌旅行代理商符合以下条件,将可获提供额外 100 名升级版新配额:
(i) 已使用所有基本版配额,或所有可转换的基本版配额已转为升级版配额;以及
(ii) 已使用所有升级版配额,或提交新鼓励金申请的总人数足以使用剩余的现有配额及新配额。

计划第一阶段延长期限后,申请期限详情如下 (以旅行团出发日期为准,申请者必须于下一个月份的最后一天或之前向议会提交申请)︰

旅行团出发日期

相关申请鼓励金的期限

2023年10月1至31日

2023年11月30日

2023年11月1至30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1至31日

2024年1月31日

注意事项:

  • 100 个新升级版配额只适用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出发的本地游旅行团;
  • 就有关将基本版配额转换成升级版配额的安排,因应上述的延期及优化措施,如持牌旅行代理商在 2023 年 11 月 1 日后仍有未使用的基本版配额而希望转换成升级版配额,必需于在使用有关配额的本地游旅行团出发前至少 7 个工作天及不迟于在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较早日期为准)向议会作出「配额转换」申请,逾期申请将不予处理。而该次「配额转换」申请为一次性安排并不设数量限制(即不用以最少每次转换 100 个升级版配额为单位),一经转换,不能更改。

修订文件将在稍后时间于议会网站发布,如有查询,请致电: 2969 8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