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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計劃」第一階段延期及優化措施

議會

「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計劃」第一階段延期及優化措施

2023-10-05

考慮到「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金計劃」(計劃) 第一階段的申請情況,政府宣布延長原定於 2023 年 10 月 31 日完結的計劃第一階段申請期限兩個月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另一方面,為持續鼓勵業界開發具文化及古蹟元素的旅遊路線和產品,政府會向在計劃第一階段申請期限內已使用所有第一階段基本版及升級版配額 (涉及總鼓勵金額為港幣28萬元) 的合資格持牌旅行代理商,提供額外100個升級版配額,而鼓勵金水平維持不變,即每間合資格持牌旅行代理商可獲額外鼓勵金額港幣 4 萬元。

換言之,如持牌旅行代理商符合以下條件,將可獲提供額外 100 名升級版新配額:
(i) 已使用所有基本版配額,或所有可轉換的基本版配額已轉為升級版配額;以及
(ii) 已使用所有升級版配額,或提交新鼓勵金申請的總人數足以使用剩餘的現有配額及新配額。

計劃第一階段延長期限後,申請期限詳情如下 (以旅行團出發日期為準,申請者必須於下一個月份的最後一天或之前向議會提交申請)︰

旅行團出發日期

相關申請鼓勵金的期限

2023年10月1至31日

2023年11月30日

2023年11月1至30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1至31日

2024年1月31日

注意事項:

  • 100 個新升級版配額只適用於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出發的本地遊旅行團;
  • 就有關將基本版配額轉換成升級版配額的安排,因應上述的延期及優化措施,如持牌旅行代理商在 2023 年 11 月 1 日後仍有未使用的基本版配額而希望轉換成升級版配額,必需於在使用有關配額的本地遊旅行團出發前至少 7 個工作天及不遲於在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較早日期為準)向議會作出「配額轉換」申請,逾期申請將不予處理。而該次「配額轉換」申請為一次性安排並不設數量限制(即不用以最少每次轉換 100 個升級版配額為單位),一經轉換,不能更改。

修訂文件將在稍後時間於議會網站發布,如有查詢,請致電: 2969 8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