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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申请「绿色生活本地游鼓励计划(第二阶段)」及「文化古迹本地游鼓励计划」的新安排

议会

有关申请「绿色生活本地游鼓励计划(第二阶段)」及「文化古迹本地游鼓励计划」的新安排

2022-12-30

政府已宣布于2022年12月29日起调整本地防疫抗疫措施,因此持牌旅行社于该天或之后举办本地游或入境旅行团无需向香港旅游业议会 (议会)申请获取「有条件豁免让持牌旅行社举办旅行团」。从现在起,已完成登记的本地游旅行团行程亦不会上载到议会网站。

然而,持牌旅行代社如要申请「绿色生活本地游鼓励计划(第二阶段)」或「文化古迹本地游鼓励计划」鼓励金,须注意以下新安排


1.    持牌旅行代社必须为其每个本地游旅行团透过电子表格预先登记行程,并须记录登记编号,以作其后递交上述鼓励计划的申请时使用。

  有条件豁免让持牌旅行社举办旅行团申请 预先登记行程
绿色生活本地游鼓励计划(第二阶段) 已撤销 需使用电子版行程登记表格(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文化古迹本地游鼓励计划 已撤销 沿用现行电子版行程登记表格

2.    与上述鼓励计划申请表格一起提交的团体照片必须清晰地显示团员佩戴由旅行社提供的徽章/标签 或 由导游/领队/随团工作人员持有的旅行团旗帜。
 

以上安排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请注意所有行程登记必须在出发前完成

有关详情 ,请下载并细阅申请指引︰
绿色生活本地游鼓励计划(第二阶段)
文化古迹本地游鼓励计划

 

除了以上的新安排,议会建议旅行社提醒旅行团参加者必须时刻注意个人卫生。

 


如有疑问,请致电2807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