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
有關申請「綠色生活本地遊鼓勵計劃(第二階段)」及「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計劃」的新安排
2022-12-30
政府已宣佈於2022年12月29日起調整本地防疫抗疫措施,因此持牌旅行社於該天或之後舉辦本地遊或入境旅行團無需向香港旅遊業議會 (議會)申請獲取「有條件豁免讓持牌旅行社舉辦旅行團」。從現在起,已完成登記的本地遊旅行團行程亦不會上載到議會網站。
然而,持牌旅行代社如要申請「綠色生活本地遊鼓勵計劃(第二階段)」或「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計劃」鼓勵金,須注意以下新安排︰
1. 持牌旅行代社必須為其每個本地遊旅行團透過電子表格預先登記行程,並須記錄登記編號,以作其後遞交上述鼓勵計劃的申請時使用。
有條件豁免讓持牌旅行社舉辦旅行團申請 | 預先登記行程 | |
綠色生活本地遊鼓勵計劃(第二階段) | 已撤銷 | 需使用電子版行程登記表格(於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
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計劃 | 已撤銷 | 沿用現行電子版行程登記表格 |
2. 與上述鼓勵計劃申請表格一起提交的團體照片必須清晰地顯示團員佩戴由旅行社提供的徽章/標籤 或 由導遊/領隊/隨團工作人員持有的旅行團旗幟。
以上安排將於2023年1月1日起實施,請注意所有行程登記必須在出發前完成。
有關詳情 ,請下載並細閱申請指引︰
綠色生活本地遊鼓勵計劃(第二階段)
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計劃
除了以上的新安排,議會建議旅行社提醒旅行團參加者必須時刻注意個人衞生。
如有疑問,請致電2807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