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特色旅游鼓励计划」(第二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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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类别 |
入境旅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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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间合资格旅行代理商就其安排的本地特色旅游接待的每名参加者可申请的鼓励金金额(港币) | $400 | |||
每间合资格旅行代理商的鼓励金名额上限 | 250 | |||
每间合资格旅行代理商可获鼓励金金额上限(港币) | $100,000 |
注意∶ 所有旅行代理商的配额会在计划第二阶段重新计算。换言之,旅行代理商在计划上一阶段未用完的配额将不适用於计划第二阶段。
合资格「本地特色旅游鼓励计划」旅行团必须在旅行团出发前透过电子表格完成预先登记行程,并於2025年4月30日或之前提交鼓励金申请。议会不会受理未完成行程登记及/或逾期申请。
有关计划详情,请下载并细阅申请指引(更新版)。
「本地特色旅游鼓励计划」(第一阶段)
申请日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政府在2022年10月推出为期三年的「文化古迹本地游鼓励计划」,鼓励旅游业界开发更多具文化和古迹旅游元素的旅游产品。「文化古迹本地游鼓励计划」得到业界热烈支持,接连推出多款特色旅游产品。有见及此,政府于2023年《施政报告》中宣布把现时的「文化古迹本地游鼓励计划」优化为「本地特色旅游鼓励计划」,鼓励业界开发更多特色主题旅游产品,包括国家历史、绿色生态、蓝色资源、传统文化、潮流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晚间探索等,以推动旅游业长远及可持续发展。
合资格旅行代理商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首尾两天包含在内)可就其接待的每名参加本地特色旅游的本地团和/或入境团旅客获得鼓励金。鼓励金分为深度旅游和特色主题旅游两类,各设有不同的鼓励金水平及名额:
深度旅游(A类) |
特色主题旅游(B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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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类别 |
本地 |
入境 |
本地 |
入境 |
每间合资格旅行代理商就其安排的本地特色旅游接待的每名参加者可申请的鼓励金金额(港币) | $200 | $200 | $400 | $400 |
每间合资格旅行代理商的鼓励金名额上限 | 100* | 100 | 100* | 100 |
每间合资格旅行代理商可获鼓励金金额上限(港币) | $20,000 | $20,000 | $40,000 | $40,000 |
合资格「本地特色旅游鼓励计划」必须在旅行团出发前透过电子表格完成预先登记行程,并于2024年10月31日或之前提交鼓励金申请。议会不会受理未完成行程登记及/或逾期申请。
有关计划详情,请下载并细阅申请指引。( 注∶最新指引作了文字改动,加强对照片的规格丶旅行团收据/发票丶参加者名单丶以及附录四「特色主题旅游(B类)行程设计要求及审批准则」的解释。修订的指引取代先前发出的各份版本 ;除此之外,有关出发日期登记表格的提交期限,亦调整为旅行团出发日期至少3天前提交。)
「本地特色旅游鼓励计划」表格︰
深度旅游(A类) | 特色主题旅游(B类) |
预先登记行程电子表格(A类) | 预先登记行程电子表格(B类) |
出发日期登记表格(A类) | 申请鼓励金表格(B类) |
申请鼓励金表格(A类)/ 参加者名单表 | 申请鼓励金表格(B类)/ 参加者名单表 |
请在提交申请前细阅申请指引。
查询:
- 电话:2969 8149
- 电邮:[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