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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特色旅遊鼓勵計劃(第二階段)

本地特色旅遊鼓勵計劃(第二階段)

政府一直鼓勵業界透過善用香港中西文化薈萃的獨特性及各式各樣的體驗,推出不同特色主題的深度旅遊路線,以吸引更多訪港旅客體驗本地特色旅遊。為此,政府宣佈進一步優化「本地特色旅遊鼓勵計劃」(計劃),並於2024年10月1日推出計劃的第二階段。

合資格旅行代理商須根據6個特色主題,包括︰綠色生態行、親水樂悠遊、文化風情遊、潮流文化行、歷史深度遊及創意體驗行,開發本地特色旅遊路線;而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間(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旅行代理商可就其接待的每名參加本地特色旅遊的入境遊客(須在香港停留至少一晚)獲得鼓勵金。鼓勵金水平及名額如下:

 

「本地特色旅遊鼓勵計劃」(第二階段)

旅客類別

入境旅客

每間合資格旅行代理商就其安排的本地特色旅遊接待的每名參加者可申請的鼓勵金金額(港幣) $400 
每間合資格旅行代理商的鼓勵金名額上限 250
每間合資格旅行代理商可獲鼓勵金金額上限(港幣) $100,000

注意︰所有旅行代理商的配額會在計劃第二階段重新計算。換言之,旅行代理商在計劃上一階段未用完的配額將適用於計劃第二階段。

 

合資格「本地特色旅遊鼓勵計劃」旅行團必須在旅行團出發前透過電子表格完成預先登記行程,並於2025年4月30日或之前提交鼓勵金申請。議會不會受理未完成行程登記及/或逾期申請。

有關計劃詳情,請下載並細閱申請指引(更新版)。

「本地特色旅遊鼓勵計劃」(第二階段)表格︰
 
預先登記行程電子表格
出發日期登記表格
申請鼓勵金表格參加者名單表格

請在提交申請前細閱申請指引(更新版)

 


「本地特色旅遊鼓勵計劃」(第一階段)

申請日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政府在2022年10月推出為期三年的「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計劃」,鼓勵旅遊業界開發更多具文化和古蹟旅遊元素的旅遊產品。「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計劃」得到業界熱烈支持,接連推出多款特色旅遊產品。有見及此,政府於2023年《施政報告》中宣佈把現時的「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計劃」優化為「本地特色旅遊鼓勵計劃」,鼓勵業界開發更多特色主題旅遊產品,包括國家歷史、綠色生態、藍色資源、傳統文化、潮流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體驗、晚間探索等,以推動旅遊業長遠及可持續發展。

合資格旅行代理商於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首尾兩天包含在內)可就其接待的每名參加本地特色旅遊的本地團和/或入境團旅客獲得鼓勵金。鼓勵金分為深度旅遊和特色主題旅遊兩類,各設有不同的鼓勵金水平及名額:

 

深度旅遊(A類)

特色主題旅遊(B類)

旅客類別

本地

入境

本地

入境
每間合資格旅行代理商就其安排的本地特色旅遊接待的每名參加者可申請的鼓勵金金額(港幣) $200  $200  $400  $400 
每間合資格旅行代理商的鼓勵金名額上限 100* 100 100* 100
每間合資格旅行代理商可獲鼓勵金金額上限(港幣) $20,000 $20,000 $40,000 $40,000
*容許每間合資格旅行代理商單向轉換本地旅客配額至入境旅客配額。

 

合資格「本地特色旅遊鼓勵計劃」旅行團必須在旅行團出發前透過電子表格完成預先登記行程,並於2024年10月31日或之前提交鼓勵金申請。議會不會受理未完成行程登記及/或逾期申請。

有關計劃詳情,請下載並細閱申請指引。( 註︰最新指引作了文字改動,加強對照片的規格、旅行團收據/發票、參加者名單、以及附錄四「特色主題旅遊(B類)行程設計要求及審批準則」的解釋。修訂的指引取代先前發出的各份版本;除此之外,有關出發日期登記表格的提交期限,亦調整為旅行團出發日期至少3天前提交。 )

 

「本地特色旅遊鼓勵計劃」表格︰

深度旅遊(A類)

特色主題旅遊(B類) 

預先登記行程電子表格(A類) 預先登記行程電子表格(B類)
出發日期登記表格(A類) 出發日期登記表格(B類)
申請鼓勵金表格(A類)/ 參加者名單表格 申請鼓勵金表格(B類)/ 參加者名單表格

請在提交申請前細閱申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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