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
导游于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注意事项
2011-05-27
议会收到警方通知,表示有导游以非过境人士身份停留于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等候迎接内地入境旅行团队,此举可能已触犯有关法例。
由于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属于边境禁区范围,非过境人士必须持有由香港警务处发出的「边境禁区通行证」(即俗称禁区纸)才可进入及逗留。议会特此提醒导游,除非以随团形式进出深圳湾口岸,否则在没有禁区纸的情况下,不可停留于上述地点等候迎接旅行团队,以免触犯法例。
如有查询,请联络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的香港警方值日官(电话:3154 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