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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会员切记在牌照届满前续期

政府及公营机构

议会会员切记在牌照届满前续期

2022-10-26

2022年9月1日起,议会完成行业自律监管的历史任务,担当起行业总商会的角色。由同日开始,旅游业监管局(旅监局)正式开始接掌旅行代理商注册处(注册处)的所有职能,包括发出旅行代理商牌照及将牌照续期。

根据《旅游业条例》(第634章),凡于2022年8月31日至11月30日届满的旅行代理商牌照,其有效期一律延长至2022年12月1日;而于2022年12月1日及之后届满的牌照,其有效期则维持不变。

如议会会员已于2022年8月31日或之前向注册处提出牌照续期申请,有关申请将由旅监局根据已废除的《旅行代理商条例》继续处理。

如议会会员于2022年9月1日或之后向旅监局提出牌照续期申请,有关申请将根据《旅游业条例》处理。换言之,会员须以旅监局的指明表格提交续期申请及相关文件,并须符合获授权代表规定及其他规定。关于获授权代表课程的详情及报读手续,可按此浏览。

议会会员现可选择不在任何本地营业地点经营旅行代理商业务,但如有意继续在一个或多个本地营业地点经营,则须在提出牌照续期申请时,以旅监局的指明表格提交业务许可证的申请。

请议会会员切记在牌照届满前续期,否则如根据《旅游业条例》重新申请牌照,将须符合多项规定,包括资本规定保证金规定

如有查询,请电邮至旅监局发牌及登记组([email protected]),或致电 (852) 3698 5900与旅监局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