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
取消越南旅行團
2014-05-16
鑒於保安局已對越南發出紅色外遊警示,香港旅遊業議會(議會)與大部份經營越南旅行團的旅行社今早(5月16日)召開會議。會上旅行社同意取消5月16日至26日期間(首尾兩天包括在內)出發而行程包括越南的旅行團(但不包括郵輪旅行團),具體做法按議會第203號指引(「會員因迫不得已理由而取消旅行團(修訂)」)處理。
受影響旅客可以選擇:
(1) | 取回全部已付款項(包括團費、飛機乘客離境稅等費用,但不包括簽證費用),但需要繳付手續費(如旅行團是5天或以下,手續費不得多於港幣150元;如旅行團是6天或以上,手續費不得多於港幣300元); |
或 | |
(2) | 於旅行社保留團費半年,並且無須繳付手續費。 |
無論旅客選擇(1)或(2),如航空公司因為旅行社取消預訂而徵收退票手續費,旅行社可於向議會提交書面證明,並待議會將該證明上載到議會網站(www.tichk.org →「退票費證明」)後,向旅客收取退票手續費。
旅客如購買了前往越南的機票連酒店套票或郵輪旅行團,可自行與旅行社聯絡。
旅客如欲了解所購旅遊保險在這情況下提供的保障,可與保險公司聯絡。
關於5月27日或之後出發而行程包括越南的旅行團的處理方法,待稍後經營越南旅行團的旅行社作出決定後,議會將盡快代為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