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
延長導遊證有效期及導遊證續證的兩年期限
2020-07-27
二零一九冠狀病毒疫情今年初爆發,令到二月至六月期間為導遊持續專業進修計劃而舉辦的工作坊和講座,均需要取消,致使部分導遊因未能如期達到該計劃的所有要求,而無法辦理續證手續。議會為此決定延長導遊證有效期及導遊證續證的兩年期限,詳情如下:
- 如導遊證於2020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內已屆滿或將屆滿,以及導遊證續證的兩年期限於有關期間內已屆滿或將屆滿,則相關導遊證的有效期及續證期限可獲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
- 相關導遊證續證後的有效期計算方法不變,即由證件上的到期日起計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