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 「旅行社鼓勵計劃」申請期限提示 2023-05-05 「旅行社鼓勵計劃」的優化措施已於2023年4月1日起實施。 持牌旅行代理商在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接待旅客的合資格鼓勵金申請必須按照以下期限提交: 合資格旅程(入境和出境) 相關申請鼓勵金的期限 2023年4月 2023年5月31日 2023年5月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6月 2023年7月31日 逾期遞交的申請恕不受理。詳情請參考通告(C2043)或議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