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
加強入境團購物保障措施
2010-06-01
鑒於近期內地入境旅行團的購物投訴數字有上升趨勢,議會將於短期內實行以下措施,以維護香港旅遊業的聲譽:
- 修訂第一百六十七號指引,規定旅行社在行程表上列明,導遊除不得強迫旅客購物外,還不得強留旅客在登記店舖之內。
- 增加景點的巡查次數,以確保旅行社按照指引向內地入境團旅客派發行程表。
- 增加登記店舖的巡查次數,巡查員除了巡查店舖外,還會在店舖逗留最少三十分鐘,觀察旅客能否自由出入店舖。如有旅客需要協助,巡查員會施以援手,記錄具體情況,以及向旅客提供投訴表格,以便議會跟進。
議會今天早上已約見經營內地入境團的旅行社、登記店舖以及三個導遊工會的代表,要求他們以旅遊業界的整體利益為重,恪守良好的業務守則,遵從議會的規例,否則議會將嚴懲不貸,最嚴重處分是撤銷議會會籍和導遊證,以及撤除登記店舖的資格。此外,議會還會檢討現行罰則,確保罰則有足夠阻嚇力。
議會並且得悉,政府已去信內地的旅遊部門,要求它們在當地採取相應措施,加強業界監管,打擊不良市場行為,與香港共同推廣誠信旅遊,以保障內地旅客在香港的消費權益。政府並會在購物點加強宣傳,務使內地入境旅客瞭解他們在香港的消費權益。
近日有一名內地旅客在登記店舖購物時,據稱不滿導遊的態度,其後感到身體不適,送往伊利沙伯醫院後證實不治。議會鑒於此事非常嚴重,現正深入調查相關的導遊、登記店舖和接待旅行社有沒有違規或違諾,由於調查仍未完成,所以未能披露細節。如果確有涉嫌違規或違諾的情況,個案會交由規條委員會或購物事宜委員會按既定程序處理。
議會對此不幸事件深感難過,向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並正向死者家屬提供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