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
泰國曼谷旅行團
2010-03-29
十六家經營泰國旅遊服務的主要旅行社今天(3月29日)召開會議,在盡量照顧旅客利益的大前提下,努力尋求最佳方案,終於達成以下共識:
(一) | 4月1日至5日期間出發前往曼谷的旅行團 | |
旅行社將於3月30日主動聯絡所有已報名參加由4月1日至5日期間出發前往曼谷的旅行團旅客,了解他們如期出發的意願。 如果旅客決定如期出發,旅行社會作適當安排。 若旅客不欲如期出發,由於復活節旺季期間經營成本增加,旅行社會在旅客已付的款項中扣除不多於港幣800元的費用,然後將餘款退還客人,但不包括簽證費用,旅客不可以選擇保留團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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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4月6日或之後出發前往曼谷的旅行團 | |
已報名參加4月6日或之後出發前往曼谷的旅行團旅客,若不欲如期出發,可以選擇: | ||
(1) | 取回全部已付款項(包括團費、飛機乘客離境稅等費用,但不包括簽證費用),但需要繳付不多於港幣150元的手續費; | |
或 | ||
(2) | 保留團費半年,並且無須繳付手續費。 |
旅客務請於3月30日下午6時前通知旅行社有關決定,以便旅行社能及時作出最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