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概覽
本課程已獲旅遊業監管局批准成爲導遊持續專業進修計劃中的
「C項—自選進修活動」
更新日期:2023-02-06
A. 課程宗旨
作爲中西文化的交匯點,香港一直保留並傳承了無數珍貴的歷史古蹟、建築和文化,當中衆多深受旅客和大衆市民愛戴。有見於此,香港旅遊發展局與香港旅遊業議會將於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9 月期間合辦爲期兩天的「文化及古蹟導賞課程」,以令各旅遊從業員更深入地掌握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歷史古蹟、建築和文化知識,並同時提升他們的服務質量和專業水準。
B. 課程簡介
1. 課程模式︰
文化及古蹟導賞課程 | |||
課程期間︰2022年12月 – 2023年9月 (課程時間表會陸續推出) | |||
第一天 | 第二天 | ||
上課時間 |
上午9:30 –下午1:00 下午2:00 –下午5:30 |
上午9:30 –下午1:00 下午2:00 –下午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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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堂內容 | 課堂培訓 | 課堂培訓 | 小組匯報及評核 |
課堂地點 | 香港旅遊業議會培訓中心 香港北角英皇道250號北角城中心1809室 |
2. 課程認證、證書及津貼︰
本課程已登記為「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計劃」下之認可培訓課程。
參加者必須全部完成所有課程内容並於小組簡報中被評核為合格,才視為修畢課程。修畢課程者可獲得︰
- 證明已參加「導遊持續專業進修計劃」下的「C項 - 自選進修活動(12小時)」。
- 由香港旅遊發展局及香港旅遊業議會一同頒發之課程結業證書乙張;及
- 課程津貼港幣500元。
3. 課程名額︰每班約 26-30人 (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4. 授課語言︰廣東話 (英語授課的班別,將會另作安排)
5. 課程費用︰全免
6. 培訓對象︰持有效導遊牌照或有效領隊牌照者
「持有效導遊或領隊牌照者」是指︰
其持有人的導遊或領隊牌照必須於報名時、參加課程期間以及於領取結業證書和津貼當天仍然有效 (持有已失效之導遊或領隊牌照者將不獲受理)
C. 報名方法
1. 申請人需填妥網上報名表格 ,並於網上遞交報名申請 (恕不接受親身報名、電郵、郵寄、傳真或電話申請)。成功被取錄的申請人將收到由議會電郵發出的「報名確認通知書」,確認報名成功及相關課堂安排。
2. 本課程以先到先得形式收生,額滿即止。
3. 申請人將於遞交申請後的7個工作天內,收到議會電郵通知有關申請結果,確認是否成功取錄。屆時如仍未收到議會電郵通訊,請電郵至 chis.training@tichk.org 或 致電2807-1199與議會行業培訓部聯絡。如因網上遞交報名申請有誤或資料不全而導致申請人未能及時報名,議會一概不會負責。
4. 每位申請人只可遞交一份報名表,如重複遞交報名表格,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5. 申請人一經遞交網上報名表格,即表示申請人已細閱、明白並同意「課程概覽」及「課程報名表」內列出的所有條款及細則。
D. 注意事項
1. 申請人一經被取錄,必須按照議會安排的上課日期及時間出席。學員必須在全部課程出席率達到100%,遲到或早退亦當出席率不足論。不得更改或轉換上課時間或班別。課堂不設缺席安排,亦不會安排補課。
2. 課程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所有課堂編排最終由議會決定。
3. 被取錄的申請人/學員應自行留意開課日期、時間及出席率要求等,議會將不會個別提醒學員有關事項,如課程取消,議會則會另行通知學員。
4. 學員必須清楚提供姓名(以身份證上登記為準)及其他相關個人資料,以確保學員完成培訓並達到課程指定要求後 (包括小組評核合格及填妥課程意見調查表兩份),作為頒發結業證書及發放課程津貼之用。學員的通訊資料如有更改,必須儘早書面通知議會行業培訓部。
5. 學員預計可於完成課程後起計兩個月內,獲頒發課程結業證書及津貼。議會將以電郵通知學員有關領取事宜。屆時仍未收到領取通知者,請致電 2807-1199 向議會行業培訓部查詢。
6. 學員必須親身到議會辦事處領取結業證書和津貼。學員於領取結業證書和津貼時,必須持有效之導遊或領隊牌照,以及提供導遊或領隊牌照正本作核實之用,持已失效之導遊或領隊牌照將不獲受理。
7. 導遊持續專業進修計劃︰
- 本「文化及古蹟培訓課程」可作為「導遊持續專業進修計劃」下的「自選進修課程」,即是符合申請導遊牌照續牌的其中一項條件
- 「導遊持續專業進修計劃」只適用於持導遊牌照有效期為3年的導遊。
8. 課程已登記為「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計劃」下之認可培訓課程。
E. 課堂條款和細則
1. 如參加者於課堂中缺席(包括但不限於遲到和早退),將會被視作缺席課堂;
2. 所有參加者在課堂舉行期間全程必須將手機和電子/通訊設備設置為靜音模式。 如參加者的手機和/或電子/通訊設備在課堂期間首次發出聲響時,將會被口頭警告。 如參加者的手機和/或電子/通訊設備第二次發出聲響時,將被視為缺席;
3. 參加者須於上午及下午課堂開始前簽到;
4. 除問答環節外,所有參加者必須在課堂舉行期間全程保持安靜和專心,並在任何時候必須遵守議會導師及工作人員的指示;
5. 嚴禁所有參加者截屏、拍照、錄音、錄像,並將這些圖片、錄音、錄像在網上和/或實體發佈。 議會保留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6. 所有課堂內容版權均為議會或協辦機構所有,不得轉載、在網上和/或實體發佈。議會保留相關追究權利;
7. 議會保留隨時修改有關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及最終解釋權,而無須作出任何通知。如有任何爭議,議會將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及
8. 若英文版與中文版的條款及細則不一致,皆以英文版本為準。
參加者如不遵守上述條款和細則將被視為缺席是次課堂。
F. 惡劣天氣的安排
1. 若天文台發出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時,課程#將會取消並延期。
2. 若天文台於下列時間取消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時,有關課程將如期舉行。
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取消的時間 | 有關安排 |
上午六時三十分或以前 | 所有課程如期舉行 |
上午十一時或以前 | 下午二時或之後開始的課程如期舉行 |
#備註
- 如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於上課期間生效,導師會即時下課。
- 在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時,各項進行中之課程將繼續進行,直至該課程完結為止。
3. 若三號熱帶氣旋警告、黃或紅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時,則照常上課。
4. 若學員遇到實際困難未能出席上課(例如因道路阻塞、公共交通服務受影響、水浸或山泥傾瀉等),應盡快以電話(電話號碼:2807-1199)或電郵 [email protected] 通知議會。
G. 個人資料收集說明
1. 申請表上所填報的個人資料,香港旅遊業議會(下稱「議會」)將用作如下用途:
- 處理報讀課程的申請及登記事宜;
- 移交旅遊業監管局作導遊或領隊身份查核用途或其他由旅監局指明的用途;
- 儲存獲取錄的申請人的資料於議會;
- 向學員發放出津貼、結業證書及相關資料;及
- 進行研究或統計分析。
2. 申請人請儘量提供足夠資料,否則議會不能有效處理閣下的申請。
3. 議會會將申請人的資料保密,但議會可能會將申請人的有關資料,提供給任何其他人士或其代表,以作第1段所列舉的用途。
4.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申請人有權:
- 查閱議會是否持有申請人的個人資料;
- 要求獲得4(i)段所述資料的複本;及
- 要求議會改正有關申請人的個人資料。
申請人必須提供足夠資料予議會辦事處以識別申請人的身份,否則辦事處有權拒絕申請人查閱資料的要求。議會可能就有關要求收取費用。
5. 如欲查閱個人資料,申請人必須以書面形式向議會行業培訓部提出。議會地址如下:香港北角英皇道250號北角城中心1706-1709室
H. 申請已修畢「文化導賞培訓課程」或「文化及古蹟導賞課程」的學員名單
根據「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計劃」的申請指引,香港旅遊業議會將會提供已經修畢「文化導賞培訓課程」或「文化及古蹟導賞課程」的部份學員名單,該名單將列出願意將其姓名、導遊牌照號碼、電話及電郵聯繫方法,給予持牌旅行社參考。 有意申請該名單的旅行社,可填寫此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