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會員旅行社與領隊的公開信
各會員旅行社、領隊:
就法定權益補償的問題,一家會員旅行社與其前領隊這幾年來一直在訴訟。終審法院早前否決了該會員旅行社的上訴申請,於是領隊法定權益的事宜,大體上得以澄清。但由於有些問題仍未能藉有關判決而得以解決,於是上星期有些領隊罷工,藉此表達他們的訴求。
香港旅遊業議會(議會)鑒於上述案件對旅遊業影響深遠,而且不希望會員旅行社、領隊、旅客的權益受到損害,因此一直都與會員旅行社和領隊工會商議此事,並請勞工處解釋有關法例。
議會得悉,會員旅行社會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向領隊補償他們的法定權益,包括假日薪酬、年假薪酬、疾病津貼、代通知金等。不過,目前會員旅行社和領隊雙方爭議的焦點,主要是休息日工資的計算方法。
由於《僱傭條例》沒有就休息日薪酬作出規定,因此休息日有沒有薪酬,以及薪酬如何計算,都可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而一般而言,雙方協定可以指雙方簽署的合約、口頭達成的協議或一向以來的實際做法。會員旅行社和領隊的利益本來就是一致的,既然如此,議會呼籲雙方平心靜氣,共同商討大家都滿意的方案,使旅客不致受到影響,使旅遊業能夠繼續健康發展。
香港正面對全球金融海嘯,外遊業更首當其衝,今年1月的印花金額就比去年同期急挫三成以上。在這個非常時期,會員旅行社和領隊更應和衷共濟,珍惜一向融洽的勞資關係,協力同心,務求渡過當前困境。
香港旅遊業議會
200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