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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業監管局提醒會員宜於牌照屆滿前四星期提交續期申請

政府及公營機構

旅遊業監管局提醒會員宜於牌照屆滿前四星期提交續期申請

2022-11-28

根據《旅遊業條例》(第634章),旅行代理商牌照的續期申請須在牌照屆滿前不多於兩個月而不少於一個月向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提出。

由於會員可能不熟悉現時的續期申請手續,加上必須符合獲授權代表規定及其他規定,因此請會員務必細閱申請表格的指示,將申請表格妥為填寫及簽署,並且備齊所需文件,否則旅監局未必能於會員的牌照屆滿前將其續期。

敬請會員注意,旅監局在收到妥為填寫並簽署的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四星期方能完成牌照續期的審批工作。如會員的牌照未能於屆滿前獲旅監局續期,必須在牌照屆滿後停止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直至牌照續期申請獲得批准,否則會干犯罪行。

如有查詢,請電郵至旅監局發牌及登記組([email protected]),或致電 (852) 3698 5900與旅監局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