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謝謝閣下使用本服務。

報名表格資料已儲存。

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計劃

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計劃 

申請日期: 2022年10月20日至2024年1月31日

政府於2022年10月20日宣布推出爲期三年的「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計劃」(「計劃」),以鼓勵業界開發更多具文化及古蹟元素的旅遊路線和產品。

計劃旨在吸引旅客及市民到訪在香港具文化及古蹟旅遊元素的地方,從而加深旅客及市民對本地文化古蹟、保育、活化方面等工作的認識﹔並推動業界設計具吸引力的行程及產品,以推廣有特色及多元化的旅遊產品。在計劃的首階段下,合資格旅行代理可就其於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接待的每名文化古蹟本地遊參加者獲得鼓勵金。計劃分為基本版和升級版,各設有不同的鼓勵金水平及名額:

 
 

基本版

升級版*

每間合資格旅行代理商就其安排的文化古蹟本地遊接待的每名參加者可申請的鼓勵金金額(港幣)

$200

$400

每間合資格旅行社代理商的鼓勵金名額上限

1 000

200

*政府在2023年10月5日宣佈,合資格的持牌旅行代理商如在計劃第一階段期限內已使用所有第一階段基本版及升級版配額(涉及總鼓勵金額為港幣28萬元),可獲提供額外100個升級版配額,有關詳情請參考: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計劃」第一階段延期及優化措施

 

由2023年1月1日開始,合資格文化古蹟本地遊必須在旅行團出發前已透過電子表格完成預先登記行程,並於2024年1月31日或之前提交鼓勵金申請。議會不會受理未完成行程登記及/或逾期申請

有關計劃詳情,請下載並細閱更新版本的申請指引

 

預先登記行程電子表格
申請基本版
申請升級版
申請配額轉換

 

 (請在提交申請前細閱申請指引)

 

查詢

 

有用連結

已獲有條件豁免舉辦本地遊旅行團的持牌旅行社及已登記的本地遊行程 (適用於2022年12月28日或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