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 代收附加費或稅款的服務費 2004-06-29 鑒於旅行社代航空公司或政府收取各種附加費或稅款會令旅行社的工作量和財務風險大增,議會決定由2004年6月10日起,會員旅行社每張機票可收取最多港幣十元,作為代航空公司或政府收取附加費或稅款的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