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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持有人可直接參加「導遊核證考試」

議會

學位持有人可直接參加「導遊核證考試」

2010-03-01

由2010年3月1日起,「導遊核證制度」增設第六類別認可證書。凡持有任何學科的學士或以上學位者,可透過自修參加由議會舉辦的「導遊核證考試」(包括筆試和路試),通過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者可申請「導遊證」。

有意參加「導遊核證考試」者,請下載報考須知及申請表格。如有查詢,請致電2807-1199與議會訓練部聯絡。